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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
2013/05/21 00:00  点击:[]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

川教〔2009〕17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教师培训的方式和途径,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教社科[2009]4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从2009年起,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参观考察活动。各高校也要从今年暑期开始,每年寒暑假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参观考察活动。现将组织参观考察活动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使教师进一步了解国情,开阔视野,增强感性认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内容与形式

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师国内参观考察的新途径。要组织教师到改革开放前沿、贫困落后地区、工农业生产基地调查研究,到革命历史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考察,并就相关问题听取专题报告、开展交流研讨、撰写考察报告等。有条件的也可组织教师赴国外学习考察。

三、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高校组织的参观考察由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具体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解决,并纳入年度预算。

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每年也要有计划地组织部分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所需经费由省委宣传部和教育厅统筹解决。

四、时间与规模

参观考察活动从2009年开始实施。参观考察的规模由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各高校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今年暑假开展的参观考察活动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

联系人:罗杉杉

电话及传真:028-86111091,电子邮件:szc11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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